医根治表保落实 量化规范提功效
——浅议如何由微观入手提升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工作实效
廉政风险防控工作自2007年开展以来,理论体系日益完善,文化环境逐步形成,整体发展呈现蒸蒸日上的喜人势头,但在具体操作和落实实效上仍然存在一些现实问题,必须认真对待并切实加以解决。
一、廉政防控风险点的查找和风险防控措施的制定方面
(一)关于廉政防控风险点的找全找准问题
廉政防控风险点是构成廉政风险体系的基本单位,是传染党员干部贪污腐败症状的病毒细胞,找准找全廉政防控风险点是进行廉政风险防控工作的基本前提和根本保证。对症下药的目的是治愈疾病,不能准确把握疾病根源就无法做到药到病消,检查疾病要望闻问切、遵循规律,查找廉政防控风险点也应当注意坚持主观与客观因素相结合的原则。只有在主观上态度积极、正确认识廉政风险防控工作意义,在客观上规范程序、确立科学系统的查找机制,才能够避免完全凭空想象、闭门造车等极端情形的发生。
当下在开展廉政防控风险点的查找过程中,影响其落实的主要因素,集中表现在三个方面,即:思想认识问题;查找机制问题;监督查找问题。具体解决可以从以下三个方面尝试。
一是坚持领导带头营造防控廉政风险的文化氛围,做好思想动员工作。只有及时纠正把查找自身廉政风险点等同于自揭伤疤的错误认识,才能充分调动广大党员干部主动参与的热情。在具体操作中,既要正面鼓励提高其参与的积极性,又要加强宣传教育使其明确工作的严肃性。
二是制定逻辑严密、科学合理、可操作性强的廉政风险查找机制。我们在承认主观能动性的同时,往往容易忽略完全依赖主观自觉的局限性。只有首先根据职能梳理权责义务(梳理权责义务工作的执行力度、深度将直接决定风险点查实工作),继而依据权责义务逐级细化职能履行环节,然后在各个履职环节中准确定位廉政防控风险点,才能最后连点作图系统呈现。在具体操作中,切忌以结合法律法规为名,对其照搬照抄、泛泛而谈。
三是构建量化指标体系,强化对廉政风险点查找工作的监督。在各单位开展自查的同时,不妨构建互查机制。在具体操作中,可以建立一个考察“廉政防控风险点找全找准程度” 的量化指标,通过在同级之中没有直接利益关系的两个单位之间建立非相互的、单方向的临时监督关系,就被监督单位廉政防控风险点的查找情况进行评分。监督执行过程中如监督单位发现被监督单位存在未能找全、找准的风险点,则扣除被监督单位一定数额的量化指标值并限期整改,同时增加监督单位相应数额的量化指标值。对于能够按期整改完善的被监督单位,在整改完善后恢复扣除值。充分利用获取的指标数据指导“组织监督”的开展,对于保障廉政防控风险点查找工作的有效落实和保持量化指标自身的生命力、活力,具有客观、科学的现实意义。
廉政防控风险点的查找工作永远是一个完善的过程,它的运行是周而复始的重复,不可能毕其功于一役。伴随着发展,新的廉政风险点随时有可能产生,未能及时发现、找准的廉政风险点也随时有可能爆发,只有保持高度警惕,充分认识廉政风险防控工作的永续性和循环性,把预防监督工作切实融入日常工作,才能在反腐倡廉的道路上一路常青,时时刻刻掌握主动权。
(二)关于廉政风险防控措施的系统性、有效性问题
根据查找的廉政风险点制定廉政风险防控措施,应当处理好防控措施的有效性和系统性问题。
一是注重防控措施制定的有效性问题。制定防控措施是为了监督、预防腐败的滋生,不少单位把制定防控措施与处罚措施等同,直接罗列法律条文,防控措施形同虚设,没有切实做到把预防腐败关口前移,从而导致廉政风险防控工作的整体效果大打折扣。在具体操作中,应当强化针对防控措施可行性的检验力度,对制定防控措施后仍旧出现腐败问题的风险点,记入“黑名单”,并限期整改,加大对“黑名单”单位的组织监督惩罚力度,督促整改落实。
二是注重防控措施制定的系统性问题。系统全面的防控措施,能够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廉政风险点在整体上说虽然数量庞大种类繁多,但导致它们存在的根源却在许多方面是相通甚而相同的,因此在对防控措施的制定上,也应该考虑到其横向和纵向的有机关联。注意横向关联,是指在制定防控措施过程中,应注意对不同职能、职权间风险点的共性归纳,针对孕育同类风险点的一般性渊源,着重提出统一防控办法,从而起到简化防控工作量,增加防控工作效率的目的。注意纵向关联,是指在制定防控措施过程中,应注意对同一职能履行流程,在不同环节上的各风险点之间,可能存在的惯性、延伸性的渊源,进行统一研究,提出系列防控手段,从而保障廉政风险防控措施执行的持续性,最大可能的消除廉政风险防控管理的死角。
二、廉政风险防控的监督执行方面
(一)关于廉政风险防控工作执行过程中的自我监督问题
自我监督,是廉政风险防控监督工作的重要监督手段之一。由于人力物力的限制,组织监督和社会监督不可能面面俱到,而且许多廉政风险在形成之初,不过是工作人员心中一闪而来的念头,他人不可能及时觉察、制止。加强自我监督把廉政风险消灭在萌芽状态,既是廉政风险防控的出发点,也是落脚点。
强化廉政风险自我监督工作的落实,既应当注意深化教育督导工作,明确自我监督的重要性,提高自我监督的主动性和有效性,形成自我监督的浓厚氛围;也应当注意采取必要措施,增加自我监督“不得不”的份量。
例如,在具体操作上,统计记录个人“自我监督信用额度”和单位“整体自律率”等量化数据,用以指导组织监督的执行频率和其他组织奖惩项目。建立个人“自我监督信用额度”数据库,对于在组织监督和社会监督过程中存在污点的个人,永久扣除一定数额的“自我监督信用额度”值,单位所有成员的 “自我监督信用额度”的平均值就是单位“整体自律率”,对于“整体自律率”低的单位加大组织监督力度,从而使原本无形的自我监督程度有形显现,通过量化个人行为对集体荣誉的影响,增加个人自我监督、自我保护的压力和动力。
(二)关于廉政风险防控工作执行过程中的组织监督问题
廉政风险防控监督工作中,组织监督因为其背后的组织惩罚而最为有力。通过对当前不同地区和不同单位所公布的关于廉政风险防控工作的实践理论进行研究发现,组织监督一般以较为松散的不定期监督配合较为稀疏的定期监督为主要形式,这就使组织监督的严肃性和有效性大打折扣。在实践工作中可以从以下两个方面尝试改变。
一是妥善处理组织监督的定期与不定期问题。定期进行组织监督既是为了检验管辖范围内廉政风险防控工作的阶段执行情况,也是为了彰显廉政风险防控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它与不定期组织监督的不同之处就在于对监督惩戒实施的侧重。不定期组织监督因为自身先天的“偶然性”和“突发性”,使得其更能够体现和督促廉政风险防控工作的紧迫性和常态化。
在具体操作中,可以通过缩小定期组织监督实施范围、增加定期组织监督开展频率的方式,来融合定期组织监督与不定期组织监督这两种形式,即:组织监督必定期开展,但不确定实施对象,且循环周期内实现全管辖范围普遍监督到位。通过缩小组织监督实施的自由裁量(不定期监督),在一定程度上降低组织监督实施的差异性,从而保障组织监督的严肃性;通过频繁而稳定地执行组织监督,强化组织监督的主导作用,从而带动廉政风险防控监督体系的全面活跃。
二是系统构建组织监督的指向性数据库问题。影响组织监督功能有效发挥的另一问题,是组织监督实施者对被实施对象的选择问题。没有规范的组织监督实施制度,既不能保证实施者在执行组织监督过程中的公平、公正,也不能够有效遏制被监督者的侥幸心理,甚而有可能在一定层面上助长不正之风、孕育出新特权。构建系统完善的量化数据指标,指导组织监督规范执行,既能够简化组织监督在计划阶段的操作难度,同时能够直观体现组织监督工作情况,从而加强对组织监督自身的监督。
在具体操作中,就是细化廉政风险防控的各项工作内容,制定量化公式,计算和记录数值数据,并依托各项工作数据额度规范和指导组织监督在不同地区、单位的频度及内容,从而实现廉政风险防控各项工作的有机结合,构建系统缜密的监控逻辑体系,达到寓惩于防、愈惩愈防的良性循环。此外,还应注意对廉政风险防控组织监督执行流程和管辖范围内各地区、单位最新数据情况的公示公布,加强自身建设,带头执行风险防范,真正做到打铁自身硬。
(三)关于廉政风险防控工作执行过程中的社会监督问题
廉政风险社会监督,在廉政风险防控三项监督手段中,最具舆论压力,同时也最难着力。在真正意义上实现社会监督的价值,不仅需要运用必要的管理艺术,使被监督者无法逃避社会监督的眼睛,同时需要营造社会监督的活泼氛围,鼓励党员干群和社会团体积极主动的投身到社会监督活动中去。针对当前一些地区、单位在社会监督管理工作中出现的整体氛围沉闷、执行拖泥带水等情况,对以下两个问题应当引起必要的重视。
一是社会监督的主观积极性问题。提高社会监督的积极性,既是缓解社会矛盾的必要疏导,也是稳步社会发展的必备保障。实现社会监督的积极主动,构建活跃的社会监督环境,不仅可以修补自我监督和组织监督的漏洞,而且能够在一定程度上减轻组织监督的负担。
在具体操作中,既要加大教育宣传力度,紧密联系权益群体,使广大群众切实明确社会监督对切身利益的重要意义,使广大群众清醒认识社会监督的必要性;同时要充分重视、及时解决社会监督举报的问题,通过树立广大群众对社会监督切实有效的信心,提高其积极参与社会监督的动力和热情。
二是社会监督的客观时效性问题。及时解决社会监督举报的问题,既是鼓励和推动社会监督良性发展的根本要件,也是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实现社会监督价值意义的根本保证。解决好提高廉政风险防控工作中社会监督实效性的问题,不仅需要在思想观念上树立积极肯定的态度,同时更需要在制度措施上提供科学高效的管理方案。
在具体操作中,可以从两点尝试。其一,促进社会监督在日常工作中落实。把廉政防控风险点制成系统的图表与办事流程图一起在服务大厅或其他工作场所公示公开,向前来办理具体事务的单位和个人,分发“事物办理流程卡”,在“事物办理流程卡”上印制办理该项事务时可能存在的廉政风险点及防控措施,事务办理完成后,由被服务对象在卡上直接打分、填写办事评价反馈,对评分数据记录汇总,形成量化指标,以供组织参考监督。其二,构建举报问题分层处理快捷通道。根据廉政风险等级的不同,开辟信件和网络举报多级窗口,实现社会监督所反映的问题在来源上的分类管理,根据问题的时限长短、所在风险点的等级高低制定时间排列统筹方案,从而有序、高效解决检举问题,进一步提高工作效率。(安徽金寨县纪委研究室 邹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