抓好对党员领导干部有效监督的实践和思考
深入推进反腐倡廉建设,确保党员领导干部正确用权、廉洁从政,一个重要方面就是要切实强化对党员领导干部的有效监督。近年来,通州区纪委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为抓手,创新党员领导干部教育管理模式为手段,在引导各级党委机关在抓好对党员领导干部有效监督上作出了有益尝试。
一、坚持关口前移,实施主动监督
严把“入口关”,解决好“选人用人失察”的问题。在干部选拔任用中扩大民主,把后备干部推选、任前公示等关键环节引入监督机制,科学确定推荐、评议范围,使群众在干部选拔任用上真正有知情权和发言权。组织部门在考察干部时要重视群众意见,力求从多个层次、多个角度了解拟提拔人选的情况。纠正干部工作中重选拔任用、轻任后管理的现象,注重在动态中考察考核干部,使对领导干部的监督常态化。建立荐人用人责任追究制度,对违反规定提拔使用带“病”干部的,进行责任追究。
加强学习教育,解决好“接受监督意识薄弱”的问题。能否自觉接受监督,是衡量党员领导干部党性强弱的具体体现,关键要始终不懈地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武装头脑,着力增强党员领导干部的政治意识,始终保持坚定的政治信念和高尚的道德情操。同时组织学习党中央关于加强领导干部思想作风建设有关文件精神,学习党内《监督条例》、《处分条例》和《廉洁从政若干准则》等,通过抓好“算好廉政账”专题干部教育、组织观看违纪人员忏悔视频、警示片《江海警钟》、《清泉洗心》、电影《忠诚与背叛》,开展“510”思廉日活动,增强党员领导干部自我监督和自觉接受监督的意识。
深入开展党性党风党纪教育,解决好“履行监督职责消极”的问题。当前社会上有些别有用心者抓住党内少数干部的腐败现象,肆意夸大其词,这势必削弱一些不明真相的党员和群众对反腐败斗争的信心,从而放弃了监督权的使用。因此,通过纪委书记走进999直播间作民生热线开播讲话、“亲民务实”作风建设主题活动、惩防体系工作规划宣讲、反腐倡廉公益广告、“通州之夜”反腐倡廉专场文艺演出、村监会等形式,加大形势政策宣传力度,引导大家充分认清腐败现象的阶段性和反腐败斗争的成效,进一步坚定信心。
二、制约个人特权,实施合力监督
注重用集体领导制约个人特权。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重大问题集体研究决定,实行决策失误责任追究。对利用手中决策权谋私利,或者实施重大决策时由于轻率、盲目甚至渎职造成重大损失的,给予党纪处分;情节特别严重和造成巨大损失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加大上级党委对下级党委的指导力度,同时发挥下级党委对上级党委的评议和监督职能,利用党委常委民主生活会、下工作组、年终考核、调查群众来信等时机,全面检查党委落实监督情况。
以民主权利制约个人特权。党员是党内民主的主体,这种主体地位是通过形式民主权利来实现的。通过采取切实有效的方式方法来保障党员对党内事务的知情权、参与权,对决策的讨论权、表决权,对党的工作的建议权、倡议权;建立健全党内选举、党内监督、党内情况通报、情况反映以及重大决策征求意见等方面的制度和程序,进一步疏通党内民主渠道,拓宽党内民主途径,丰富党内民主形式,使党员的民主权利得到充分行驶。切实把群众监督与职能部门的监督结合起来,把各级机关的外部监督和内部制约结合起来,使群众真切看到监督的实际成效。
以职能部门权力制约个人特权。对违纪党员领导干部立案检查或给予处分,由纪委按照规定程序办理,使纪委真正行使监督权,以强化其监督职能。同时加大上级纪委检查督导力度,建立上级纪委对下级纪委的巡视检查制度,使各级党委既受同级纪委的监督,又受上级纪委的督导。
三、重在管控行为,实施全维监督
延伸组织监管的视野。严格落实党的组织生活制度,把领导干部工作、学习、生活、娱乐、交友等各方面的行为特别是“八小时以外”的情况作为党小组会、民主生活会、个人总结和述职述廉的重要内容,防止出现监督“死角”。
发挥现代传媒监督的优势。以通州廉政网为载体,创新完善网络、手机、固定电话举报的方式方法,完善相应工作机构,定期收集梳理网络舆情,扩大监督信息的来源。
发挥家庭共管的作用。采取宣扬“贤内助”“廉内助”、召开廉政恳谈会、观看反腐倡廉教育片、进行党纪政纪知识竞赛活动等,增强党员领导干部家庭成员的廉政意识,发挥助廉作用,引导家属子女高度关注领导干部的业余生活,遇有情况及时报告。
四、严格执行制度,实施依法监督
严格监督责任。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党内监督条例》规范,落实下管一级的监督责任制,坚持一级管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层层强化监督力度。党政“一把手”既要管好自己,又要对同级班子成员和下级班子“一把手”切实负起监督责任。机关部门要抓好本部门、本系统各级领导的监督。纪委统一协调各监督主体的力量,形成监督制约的整体合力,发挥各个部门优势和作用。
开展监督谈话。党委、纪检部门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每年有重点地同下级党员领导干部开展廉政谈话。对轻微违纪的干部,要面对面地进行批评教育,督促其改正;对有违纪苗头的干部,要及时谈话,以促使其醒悟,针对可能发生的问题,事先敲警钟;对少数问题比较严重的干部,要敢动真格;对举报失实而被诬告的干部,既要澄清事实,也要要求他们正确对待群众意见,更加严于律己。
建立监督档案。对权力的监督和制约,不光在于确保权力在腐败上“无为”,还在于促使各级领导干部在勤政上“有为”。通过建立科学的考核机制,对党员干部的监督实施情况和党员干部的勤廉表现、接受监督情况等进行量化分析,使各级党员领导干部把手中权力真正用在立党为公、执政为民上。(张为民、周小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