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把招标采购中的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
招标采购领域腐败易发多发,究其根本原因是招标采购管理制度还存在着漏洞、缺陷和瑕疵所致,从而使得招标采购中的权力不能够从根本上得到有效约束,失去约束的权力就会胡乱作为,极易产生腐败。实践证明,只有把招标采购中的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才能从根本上遏制招标采购领域腐败易发多发的势头,才能为实现中国梦提供和谐的招标采购工作保障。
一是要健全完善招标采购监管体制和运行机制。针对目前全国上下还没有系统地建立统一协调的招标采购监管体制和运行机制,致使招标采购领域乱象丛生,这就为招标采购领域腐败易发多发埋下了隐患。解决这一问题必须从其产生的根源着手,需要国家进一步采用有效措施有针对性的对此进行系统的顶层设计,进一步理顺全国的招标采购监管体制和运行机制,彻底解决招标采购领域因体制机制不顺而导致的乱象丛生现象,为从根本上遏制招标采购领域腐败易发多势头奠定坚实的体制和机制基础。
二是要完善规范招标采购业务运行模式。目前各地在招标采购业务操作上普遍采用以招标采购交易机构作为交易平台、招标采购监管机构负责监督、招标代理机构负责操作的三位一体运行模式,但在一些地方却把交易平台和监督管理混为一体,这一做法极易导致监督作为招标采购交易中的重要一环失去其应有的监督作用,实践证明,监督一旦失效,招标采购过程中的权力就会乱用,腐败就会嚣张,因此国家应从实际出发,对招标采购运行模式进行科学的顶层设计,用法律或制度的形式把招标采购过程中的各责任主体及其职能进行固化,使得各招标采购主体均能各就各位、发挥应有作用。
三是要规范招标采购操作环节的审批。招标采购操作环节中的招标方式确定、评标办法确定、项目招标与 否确定等事项均需要审批,这些环节属于招标采购中的权力集中点,经办者一旦胡乱作为极易产生腐败,这就需要制度的设计者们要充分考虑到这些实际情况,在进行这方面的制度设计时要细之又细,不留漏洞和瑕疵,用科学规范的制度来保证招标采购操作环节既能做到规范审批又能避免或杜绝腐败现象的发生。
四是要规范对招标采购活动的监督。规范的监督是避免或杜绝招标采购领域腐败发生的重要有效手段,但在实际工作中,监督往往被形同虚设,最根本的原因是监督机制不完善,监督措施操作难,保障监督手段乏力,致使招标采购活动内部监督象张纸、外部监督象玻璃、社会监督象瓷器,好看不中用,仅是摆设,监督的脆弱性使得招标采购活动中腐败易发多发、更加猖獗。针对招标采购活动中存在着监督短板,这就需要制度的设计者结合实际,从可操作、不可逆、有实效的角度出发,从内部监督、外部监督、社会监督等监督机制方面着手,系统地做好招标采购监督机制的健全规范和完善工作,让监督这只无形的手有形化,在具体实践中能够充分发挥其应有的作用,确保监督机制能够在招标采购过程中真正做到落地生根、开花结果、发挥作用。
五是要规范招标采购公开程序。公开是保证招标采购阳光操作的最有效形式,是预防招标采购腐败的最行之有效手段。但在具体招标采购操作过程中,公开总被管理者和操作者们大打折扣,分析造成这种现象的根本原因,主要是与此相关的法规制度存在漏洞和缺陷,执行起来带有强制的刚性不足造成的,这就需要国家从顶层设计的角度出发,规范招标采购的每一个环节,进一步清晰明确地规定从招标采购项目的申请受理到招标公告、开评标、中标公告、中标通知书的发放、中标项目签约等每一个环节都必须通过一定途径向社会公开,让想搞潜规则和暗箱操作的人因公开操作而无法得逞,用规范的公开操作来保证招标采购工作的阳光运行。
六是要规范对招标采购违法违规案件的查处。对招标采购领域违法违规案件查处力度不够也是导致该 领域腐败易发多发的重要原因之一,在具体招标采购工作中发现的违法违规及腐败问题,管理者们通常以社会走到这一步了、谁有机会不搞点小腐败呢的心态来对待,致使在处理发生在招标采购领域的违法违规及腐败问题时常常高抬贵手,大事化小、小事化了,致使违法违规及腐败者不能得到应有的惩处,管理者同违规者之间臭味相投、亢奋一气、此乐此不疲,这就在招标采购领域自然而然地形成了一桩得逞天下效仿,招标采购领域违法违规及腐败问题就此频发多发、屡见不鲜、形成怪象。针对这一现象,制度设计者们在进行系统的制度设计时既要考虑到对招标采购领域的违法违规及腐败者的预防惩处,还要考虑到对玩忽职守、包庇纵容违法违规及腐败行为的管理者们的预防惩处,只有双管齐下,才能从根本上落实对招标采购违法违规及腐败案件的查处,才能够始终保持对招标采购违法违规及腐败行为查 处打击的高压态势,也才能从根本上把招标采购中的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安徽省凤阳县招标局 张长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