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解纪检监察机关履职困境研究及对策
新的纪检监察工作形势,赋予党的各级纪律检查机关极为神圣的工作责任,特别是党的十八大召开以后,把反腐倡廉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摆在了更加重要和突出的位置,同时,也给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提出了更加严格的工作要求。
如何提高纪检监察机关履职能力,如何克服现有的履职困境,全面提升纪检监察队伍工作能力,更好地推进反腐倡廉工作和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尽快扭转工作中的薄弱环节,是摆在我们当前纪检监察机关面前的一道难题。笔者认为,当前纪检监察机关在履职过程中主要面临以下困境。
一是部分单位对纪检监察工作认识存有偏差,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重视程度不够。有些单位认为纪检监察机关就是意识形态领域工作,是一个搞搞档案,贴贴标语,小打小闹,走走过场的工作,是一个副业,没有真正把纪检工作提到一个重要议事日程,没有真正认识到纪检监察工作实际上是监督各级组织执行上级党委决议,督促落实各项重点工作,确保一方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的一个重要职能部门。还有的认为纪检监察工作会妨碍中心工作,束缚手脚,对纪检监察工作认识存有偏差,致使纪检监察工作在上台阶、上水平上存在诸多困难。
二是纪检监察机关对同级党委监督存在一定难度。一般来说,党政班子成员对上级还较容易接受,但对同级或下级的监督,往往不情愿接受。一说监督便与怀疑、猜测、不信任,以及监视领导、打小报告等同起来,甚至冠以“踢开党委搞监督”或“矛头对上”的帽子。有的还认为,对监督工作嘴上说一说,大原则讲一讲还可以,一旦接触到实际问题就很不高兴、不愉快。再加上纪检监察机关的干部福利待遇等后勤保障仍由同级党委“掌控”,对同级党委的班子成员尤其是“一把手”的监督心存顾虑,有的纪检监察机关存在不敢、不愿、不能监督的现象,不同程度存在着听党委“一把手”行使职权,监督不及时、不到位。特别是在查办案件和监督职能的履行上,同级纪检监察机关的干部不能够大胆开展工作。
三是纪检监察工作整体水平与当前工作要求还存在一定差距。首先,重宣教,轻惩处的问题存在。能够通过多种行之有效的方式,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但在查办案件、绩效问责和反腐倡廉等方面的力度还不是很大。其次,在主动参与监督方面,还做得不够。如在信访线索收集和加强对领导及党员干部“三圈”监督方面,缺乏一定的手段和方式,往往出现不管是信访查核上,还是案件查办上,往往查核和查办的是群众找上门来,或在众多舆论压力下,不得不办的案子。
四是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上的不适应。第一个表现是基层纪检干部队伍不稳定。特别是在乡镇,没有一支稳定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往往三天两头就换人,或出现纪检监察干部职位空缺等现象,导致无人干活。第二个表现是基层纪检监察干部兼职过多,专职不专现象严重,造成纪检干部的精力难以集中等问题,宗旨意识还不够。第三个表现是系统培训少,培训渠道单一。在实际工作中,纪检监察干部存在“上岗前没有专门培训、在岗时没有时间参加培训”的现象,业务知识常常得不到有效更新和补充,由于知识面窄,导致工作思路、工作方法和落实举措等缺乏创意、不能有效实施、难以适应形势要求,制约着纪检监察工作水平的提高。第四个表现是纪检监察机关自身外宣力度还不够。由于纪检监察机关自身外宣上比较欠缺,外界对纪检监察机关工作的认识还不是很全面,导致对纪检监察机关的一些偏见和误解。
为解决好以上问题,笔者认为应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积极破解纪检监察机关履职困境,以更好地适应当前纪检工作要求。
一要准确定位,理顺关系,确保监督体制机制渠道畅通。首先,建议实行上划管理。为便于基层纪检监察机关更好地开展监督,应将基层纪检监察机关及所管纪检监察机关干部实行上划管理,其工资发放、绩效考核和干部队伍奖惩等都进行上划管理,这样纪检监察机关就可理直气壮地开展好监督。其次,加大上级纪委对下级党委的监督力度。通过实施“五重一大”事项监督抽查、定期听取下级纪检监察工作报告、重点工作执行情况督查和主动收集案件线索等多种方式,强化党委及党政班子成员行使职权的监督。再次,党政“一把手”必须充分放权,确保纪检监察机关大胆开展反腐倡廉及案件查办等工作。特别是作为党政机关 “一把手”,要切实强化对纪检监察工作的认识程度,切实把纪检监察工作提到重要的议事日程上来,鼓励纪检监察机关放开手脚搞监督,理直气壮搞监督。
二要突出重点,健全机制,强化对权力行使的监督。首先,突出重点监督对象。要重点突出对部门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的监督。其次,抓住关键环节监督。要围绕各部门重点工作,加强对行使权力事前、事中、事后的监督,把预防、发现和解决问题有机结合起来,强化对重大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使用的监督,防止在重大问题上个人或少数人说了算。加强廉政风险防控,抓住执行中容易滋生腐败的关键岗位和重点部位,规范工作制度,加强日常监督检查。第三,打牢管理制度基础。建立健全信访举报、民主评议等制度,加大党务、政务、公务等各方面的监督,提高公开质量和实效,切实扩大监督范围,提高监督效能,拓宽监督信息源头收集。第四,加大案件查处力度。要把查办案件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对违纪违法行为一经发现的,决不姑息,坚决查处。通过查办案件,及时发现监督环节的薄弱点,亦可通过案件通报等形式,达到惩戒教育的目的。
三要强化培训,注重宣传,努力提高纪检监察干部应对困境综合能力。一是加强作风建设,垂练过硬作风。要牢固树立“加强监督是本职,疏于监督是失职,不善于监督是不称职”的观念,要求纪检监察干部勇于坚持真理,刚正不阿,敢于碰硬,忠于职守;要把守得住清贫,耐得住寂寞,抗得住诱惑,管得住小节,顶得住压力,重品行、讲操守,守住为人处事的底线,做党的忠诚卫士,做群众的贴心人。二是加强业务钻研。通过举办培训班、纪检监察业务素质大比武、案例说法等多样的培训形式,教育纪检监察干部要勤于钻研,敢于吃苦,增长知识,让提高纪检监察干部快速熟悉业务,成为钻研纪检监察业务的行家里手。三是通过采取党风教育、纪检业务宣教和廉政文化“七进”等形式,扩大纪检监察业务宣传和教育引导,切实让各级党政机关及普通农牧民群众深刻认识搞好纪检监察工作,搞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及反腐败工作,就是对经济工作、民生建设及干部队伍建设最大的支持和促进,切实扭转以往对纪检监察工作的误解和偏见。(察布查尔县纪委 张红霞 金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