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反映:村干部“兼职”现象应引起高度关注
近年来,笔者在工作调研中发现,村干部队伍中悄然兴起“兼职”热潮:承包建筑、开超市、搞屠宰业务、当通讯代办员等,这种做法虽然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了农村经济发展,给老百姓日常生活提供了便利,但也因个别村干部不能正确处理本职与兼职的关系,从而引发一系列问题,影响了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和经济发展。村干部“兼职”现象应引起高度关注。
存在问题
一心二用,影响工作。村干部在新农村建设工作中担负着大量的工作任务,但为了增加经济收入,部分村干部从事“兼职”,常常会牵扯大量精力,无暇顾及本职工作,导致上级的方针政策得不到及时传达贯彻,组织上安排的工作不能按时完成,群众反映的问题不能及时解决。例如,笔者所在县,村干部兼职或外出搞副业比例达36%,甚至还有部分村支书在外地居家做生意,上级部署的工作一股脑推给其它村干部,这样不仅使事业受损,工作滑坡,更会严重影响其他村干部的工作积极性和责任感。
相互攀比,影响团结。个别村干部“兼职”或外出从事副业,产生的负面影响不少:一方面会导致村干部之间产生攀比情绪。经济收入上的差距,使得没有从事副业或外出兼职的村干部出现心态不稳,便无心带领群众脱贫致富奔小康;另一方面会影响村级工作的开展。村干部“兼职”,导致在村级事务上所花时间甚少,村干部在工作上出现推诿扯皮,互相脱节不可避免,致使村级组织里出现矛盾,彼此不团结,形成“软”、“瘫”、“散”的不良工作作风,极大地削弱了村级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群众不满,影响稳定。村干部忙于“兼职”,根本上抽不开身去顾及村里大大小小的事务。群众有急事、有问题找不到村干部,问题得不到及时处理解决,诉求不能够通过合理渠道进行反馈或回复,群众的不满甚至怨气就无从发泄,轻者将责任推到村干部身上,重者可能会因此事未予及时处理而出现上访告状等情况。“兼职”的村干部村级工作不做、群众已是怨言,但除了拿到“兼职”工作的工资外,还照领村组报酬不误,群众怎能没有不满情绪,这样怎能不影响村组的稳定和发展。
待遇偏低,影响收入。随着新农村建设的不断深入,村干部肩上的担子非但没有减少,反而加重许多。社会经济水平的不断提高,村干部工资标准却仍在“原地踏步踏”。据了解,笔者所在县的村干部每月平均工资不到400元,但农村稳定、经济发展、计生工作、基础设施等等工作,村干部每项都不能落下,要花时间和精力去抓好落实。诚然,能当选的村干部一般都是村上有能力的人,他们的初衷也是出于一种责任心,但为了维持小家庭的开支,增加自己的收入,一些村干部还是把村务工作仍在一旁,做起了兼职或者外出搞起了副业。
产生原因
村干部的影响力,门路广。村干部是村民公认的“能人”,他们有新农村建设的本领,和上级领导部门交流机会比较多,懂得的方针政策自然也比老百姓要多。因此,部分村干部利用他们自身影响力和号召力的优势,广开门路从事“兼职”,获得的机会和报酬自然比普通老百姓要多。
思想上的冲击力,观念变。在改革开放的今天,部分村干部的思想受到了来自市场经济浪潮的冲击,其价值取向、“当官”目的发生了改变,产生了“有权不使、过期作废”的思想,为获取高收入,他们就尽可能利用村干部的身份和影响力赚取额外收入,片面地区追求自身的物质利益。
经济上的吸引力,收入高。村干部目前工资待遇很低,但实际工作量却十分繁重,部分村误工补贴难以兑现。另外,村干部都是自掏腰包参加养老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等,村干部离职后基本生活无保障。加上“兼职”收入相对较高,又可照领村干部工资,使得个别村干部产生了兼职谋利的动机。
体制上的不给力,管理松。村干部工作内容繁杂,长期工作于乡镇、村组、农户和田间地头,其工作安排有很强的随意性。同时,现行基层工作体制机制很难对村干部的日常管理实施有效监督,这样就给部分村干部从事“兼职”工作留出了一定的空间和充足的时间。
对策建议
加强教育,促进干部思想观念积极转变。要通过先进典型宣传、观看警示教育片、上党课等方式,对村干部进行经常性的思想政治教育,使其正确认识和看待本职工作和兼职工作的关系,当村级事务与兼职工作发生冲突时,首先要服从于村级工作,把全部精力投身于新农村建设中。
提高待遇,激发干部为村服务工作热情。要改善村干部工资结构,按照责任的大小、业绩的多少、贡献的高低来确定村干部的收入分配,充分调动村干部的工作积极性。要体谅村干部的苦衷,真心实意地帮助他们解决实际困难,为村干部开展工作创造必要条件,让村官放心、安心、用心为民办事。
严格管理,营造干部干事创业良好氛围。要出台政策,对村干部从事“兼职”工作做出相关规定,对利用手中职权,诱导甚至要挟村民为其“兼职”的工作牟利的要从严从重处理。同时,要进一步强化村干部的考核评价体系,定期对村干部工作业绩进行民主评议,形成严管严惩、优胜劣汰的工作机制。
责任追究,确保为民务实作风落到实处。针对村干部“兼职”,不履行工作职责、以权谋私等情况,群众意见较大,造成不良后果的,要积极推行村干部违规行为责任追究制。通过采取批评教育、组织告诫、劝告辞职、免职罢免等措施,对村干部“兼职”行为进行责任追究,增强村干部的责任意识,有效转变村干部的工作作风。(新田县纪委 王中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