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洁政府内涵及实现路径初探
党的十八大明确了“坚决反对腐败,做到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的反腐倡廉建设目标。国务院第一次廉政工作会议提出,实现党的十八大提出的各项目标任务,必须建立一个依法行政、廉洁高效的政府。笔者认为,要实现廉洁政府建设的目标,必须从准确把握廉洁政府的深刻内涵入手,进一步探索廉洁政府的实现路径。本文拟从廉洁政府的内涵以及实现路径等方面,略加讨论。
一、理性思考,准确把握廉洁政府深刻内涵 廉洁政府”,有的学者又称之为“廉价政府”,是社会主义政权的本质属性,是现代政治发展的一个重要价值取向。准确把握廉洁政府深刻内涵,对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实现廉洁政治建设目标意义重大。
(一)古今政治文化中关于廉洁政府的论述。“廉洁政府”是属于真正意义上的本土词语,早在战国时期屈原《楚辞·招魂》中就有其身影:“朕幼清以廉洁兮,身服义耳未沫。”《现代汉语词典》对“廉洁”的解释是:不损公肥私;不贪污。如果从这方面理解,这个词主要用于公职人员身上。但是本文所说的廉洁政府,仅从“廉洁”一词考量远远不够,应着眼于政府建设过程中公共权力、行政行为、行政成本等方面的特性。恩格斯在《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中提出,国家作为一种公共权力,其经济上的特征就是赋税,以维系其自我生存的需要。只有当无产阶级执掌政权以后,才有可能建设一个真正意义上的廉价政府。1992年,复旦大学教授、上海市政治学会会长桑玉成发表《廉价政府:一种新的廉政观》一文提出,在我们强调廉政建设的时候,既要重视官员个体的廉政,同时也要重视甚至更要重视政府作为一个整体的廉政,以建设一个真正意义上的廉价政府。北京航空法航天大学教授万颖发表《廉洁政府的宪政思考》一文指出,廉洁主要是指在从事公务活动中无利用职权谋取各种个人或小集团利益的情况。廉洁政府是指,政府官员普遍清正廉明,法律实施公正无私,公务活动不夺民之利,公职人员没有利用职权谋取各种个人或小集团利益,并且公职人员在行使职权时不存在利益冲突,公共权力被用来服务于公众利益。
(二)现代政府管理廉洁取向的主要表现
当代一些资本主义国家政府发展的取向关于控制政府成本、建设廉洁政府的取向引人关注。现代政府管理非常注重其维系成本的问题,在政府管理中既算“政治账”,也算“经济账”。主要表现是:一是现代政府普遍将“廉价政府”作为其树立良好政府形象的核心性标志。树立良好形象历来是政府必要“功课”,但是以什么作为或不作为良好政府形象的标志,不同的时代具有不同的侧重点。近年来,希望政府能够成为一个用钱最少的政府,即成为一个“廉价政府”,已经成为全社会的普遍共识。二是政府采取强化管理措施,千方百计降低政府管理成本。为提高行政效率,降低政府成本,政府一方面不放弃其政府管理责任,另一方面力求通过管理方式上的变革,来降低政府管理成本。如通过职能转移、职能委托、项目承包等等具体的管理手段,将政府的某种事项交由企业,以达到降低管理成本的目的。三是严格控制政府预算。根据一般规则,政府财政权控制在人民或者人民代议机构手中;人民代议机构按照人民的意志,紧紧地抓牢了国家的钱袋,使政府很难有大手大脚的用钱余地。除了常规性政府预算之外,一些非常规性的政府预算,一般也采取严格控制的倾向。政府要获得某种预算外经费,通常要竭尽其一切手腕和办法,以说服人民之代议机构的同意。四是精简机构,压缩编制。政府成本与规模成正比例关系,随着社会公共事务的复杂性以及政府本身的扩张趋势,几乎各国政府都有一种规模不断膨胀的走向。政府机构的膨胀会带来一系列社会问题,增加政府的管理成本就是其中之一。因此,现代各国政府事实上都存在着一个精简政府机构的任务。五是抑制腐败。腐败问题滋生提高了政府管理成本,危及到政府自身合法性和权威性,所以各国政府不断加大反腐败工作力度,譬如说成立预防以及打击腐败的专门机构,配备对付腐败的专职人员等等,于是又增加了反腐败成本。因此,抑制腐败可以从两个角度来降低政府成本。
(三)中国廉洁政府建设的面临的困难
在中国传统的政治文化中,政府至上、权力至上始终占据主导地位。邓小平同志指出,旧中国留给我们的,封建专制主义传统比较多,民主法制传统比较少。这反映到财政体制上,那就是传统中国缺乏民主的公共财政的社会基础。在这样的社会环境下,建设廉洁政府的问题就缺乏必要的社会制约机制。另一方面,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和国力的提升,一些地方政府的财政收入有了持续的较大幅度的提高,这也就表明其所能控制支配的钱财与日俱增。这种情况无疑给政府可能的过度消费提供了条件。
二、突出重点,构建廉洁政府建设体系
加快廉洁政府建设主要包括职能转变、权力制约、制度建设和人的教育四个层面。通过加快政府职能转变,减少腐败的土壤;加大行政权力制约,减少腐败的条件;推进政府制度创新,减少腐败的机会;加强廉洁从政教育,减少腐败的动机。这四个层面具有自身的内在逻辑,由外及内,由表及里,层层递进,环环相扣,共同构成了加快廉洁政府建设的任务体系。
(一)加快政府职能转变,不断铲除腐败土壤
政府职能转变是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核心,也是加快廉洁政府建设的第一要务。加快政府职能转变,首先要转变职能领域,将重点放到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上来。应当重构政府与市场、与社会的关系,加快推进政企分开、政资分开、政事分开、政府与市场中介组织分开。 加快政府职能转变,还要转变职能的履行方式,由直接管理向间接管理,由微观管理向宏观管理,由指令性计划管理向综合运用经济手段、法律手段和必要的行政手段转变。当前,仍要继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进一步减少和规范行政审批。同时,还要改进市场监管方式、社会管理方式和公共服务方式。总之,减少不适当的职能履行方式可能带来的腐败。
(二)加大行政权力制约,减少腐败的条件
在转变政府职能的基础上,加大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是政府职能范围内有效预防腐败的关键。以权力制约权力,强调的是权力之间的相互制衡。就行政权力而言,要在其内部建立健全决策、执行、监督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权力结构和运行机制,防止权力过于集中导致的腐败。以权利制约权力,旨在通过保障相关人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实现权利主体对行政权力的制约。
(三)推进政府制度创新,减少腐败的机会
加大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关键在于制度建设。对于建设廉洁政府而言,制度建设是一个带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和长期性的问题。要通过政府制度建设尤其是制度创新,打造一张全方位的制度网络,为政府及公务员不能腐败、不敢腐败、不必腐败提供强有力的制度保证。建立不能腐败的制度,主要是针对腐败现象易发多发的部位和环节进行制度创新,弥补制度漏洞,进一步完善干部人事制度等,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从源头上防止腐败现象的发生。建立不敢腐败的制度,主要是建立健全严厉惩治腐败的法律法规、有关政策和规定,加大对腐败实施制裁的力度,使产生腐败念头的人望而生畏,主动放弃腐败。建立不必腐败的制度,主要是加快分配制度改革,逐步建立适合我国国情、具有自身特色的以俸养廉、以俸养能的制度,确保公务员能够按其职务职级职责获得相应待遇,从而不必冒险进行腐败活动。
(四)加强廉洁从政教育,减少腐败的动机
腐败行为发生与否,主要取决于人的思想动因。思想出现问题,再严密的制度设计都无法避免腐败的发生,再严厉的惩治手段都无法阻挡人的利欲熏心。而净化人的思想,必须依靠教育。教育不具有强制性,但它能潜移默化地渗透人的思想,并长久持续地影响人的行为。无论时代如何发展,教育始终是拒腐防变的第一道防线,教育的作用永远也不会过时。廉洁政府的关键在于一支廉洁的公务员队伍。因此打造廉洁政府,必须重视教育的基础性作用,将加强公务员廉洁从政教育作为廉洁政府建设不可缺少的重要组成部分,作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重心前移的必要举措。要切实发挥教育的治本性功能,引导、警示和规范各级公务员尤其是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自觉抵制腐败。
三、多措并举,为廉洁政府建设提供有力保障
(一)制定中长期规划。建设廉洁政府是新形势下政府自身建设的重大课题,更是民心所向,大势所趋。应当将其置于与建设服务政府、责任政府、法治政府同等重要的位置,作为从根本上提高政府公信力、形象和能力的实质性举措,尽快提上政府的议事日程,纳入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主题。首先,要从制度上对廉洁政府建设的目标、原则、路径、具体任务等加以设计和考量,制定廉洁政府建设中长期规划。
(二)加强组织领导。建设廉洁政府是一项长期性的艰巨任务。然而越是艰巨,越需要加强组织领导,以组织的力量不断向前推进,从而破除个人乃至小集团的阻力。首先,政府党组应切实承担起领导廉洁政府建设的政治责任,将廉政建设置于党的领导下、纳入政府工作大局中来谋划、部署和推进。其次,在政府各层级自上而下地建立诸如领导小组等有效的组织形式,由本级行政首长统一领导、统一推进本级政府廉政建设工作;政府各组成部门尤其是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的职能部门要作为领导小组的成员单位,共同参与,协力推动;尤其是监察部门和预防腐败机构要作为牵头单位,充分发挥业务职能,承担廉洁政府建设的具体组织实施工作。
(三)强化监督考核。要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框架内,加大对政府廉政建设的监督考核。首先是明确责任。政府一把手、领导班子成员及各部门负责人应明确各自的廉政责任,并切实做好责任分解。其次是监督检查。对任务分解后的落实情况要进行跟踪了解和督促落实,不断探索监督检查的有效途径,切实提高监督检查效果。最后是责任考核。要加大对廉政建设的考核力度,对于政府领导班子而言,不仅要把能力大小、政绩高低作为评价的指标,更要把领导和带动本级政府、本部门开展廉政建设作为评价的重要内容,坚决破除“唯能力论”、“唯政绩论”。要将廉政建设与干部选拔任用紧密结合起来,把是否清正廉洁作为选人用人的优先标准,纳入“一票否决”的范围。
(四)扩大社会参与。 廉洁政府建设需要政府不断实现自我突破,但同时也需要整个社会的鼓励、支持和监督,需要将政府自上而下的推进和社会自下而上的参与紧密结合起来。为此,政府应当正确对待、合理引导民众的参与热情,将民主监督、社会监督、舆论监督更好地吸纳到廉洁政府建设中来。要进一步探索民间反腐倡廉领域不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要求我们深化理论研究,为廉洁政府建设提供更为有力的理论指导和支持。要总结现有理论研究和实践经验的成果,认识和把握新形势下廉政建设的规律特点,创造性地开展研究。尤其要注重开展调研,了解现实层面的真实情况,寻找解决问题的思路和办法。包括如何在政府内部建立更加有助于预防腐败的体制机制等;如何贯彻落实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制度,使之真正发挥功效;如何加强现代科技手段尤其是网络信息技术在廉政建设中的运用;如何确保社会力量的有力有序有效参与;如何真正培养公务员和整个社会的廉洁思想和价值观等等,都是值得认真研究的现实课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