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干部被借调凸显“五大尴尬”
近年来,随着行政机构改革地不断深入,县直单位编制大幅精简,但承担的工作量却不降反升。由于工作人员的匮乏,从乡镇借调干部,成为县直单位顺利开展工作较为有效的变通方式。但是,被借调干部受编制所限,只是“借”而不能“调”,在借调单位却还要承担繁重的工作,因此,乡镇干部被借调现象所凸显出的“五大尴尬”亟待关注。
工作中充当“老黄牛”。 对于乡镇干部而言,尤其是年轻干部,被借调到县直单位工作,是一次十分难得的学习提升机会,一些优秀干部也因此获得往上调动或提拔,这不仅有利于个人的成长,也促进了各级机关的发展。但笔者在实际工作中发现,当前,乡镇被借调干部无法与借调单位正式在编人员享受同等的入编、待遇、评先评优等福利,都在免费为县直单位“打工”。他们不仅要承担比正式在编工作人员更重的工作任务,做到“俯首甘为孺子牛”,有时还要义务加班加点,尽心尽力完成领导交代的其它工作,充当“老黄牛式”的干部,其工作量与借调身份的不对等不言而喻。
身份上仍是“临时工”。据调查,笔者所在县城各乡镇的年轻干部,70%以上有过借调到县直单位的经历。尤其是部分长期被借调的干部,受现有用人机制和管理体制所限,无法成为借调单位的正式职工,由此也失去了一些应得的权益,晋级、提拔都受到了影响。被借调干部离开原单位多年,再回去也没有了位置,最后便成了“悬在半空”的人。“正式编制”卡住了许多能力突出的借调人员,个别被借调五六年的乡镇干部只能带着让他们欢喜让他们忧的“借调”的尴尬身份,长期以“临时工”的身份“漂”在借调单位,没有归属感、认同感。
待遇上遭遇“边缘化”。乡镇干部被借调到县直单位工作,工作关系、组织关系依然保留在原单位,而工作上却要与原单位脱钩,完全服从于借调单位的差遣,久而久之,原单位便会逐渐对借调干部淡漠。被借调干部虽然工作认真负责,可能比其他同志付出更多的努力,但一方面长期得不到借调单位的关注、领导的认可、同事的关心,另一方面又与原单位的领导同事关系疏远,从而将导致被两边单位逐步“边缘化”的后果,调动、提拔、福利待遇都有可能得到不公平的待遇。被借调干部“边缘化”的尴尬境地更加不利于其成长进步。
原单位成为“受害者”。被借调干部在乡镇往往是工作扎实、年轻肯干的工作主力。县直单位向乡镇借调干部的时候,乡镇主要负责人明知如果同意借调,必然会给本乡镇工作带来较大困难,但碍于情面,或怕县直单位故意为难,只有勉强同意。同时,部分被借调干部怀揣“进城”念头,认为“借调”也是“调”的心理,在无法调动升迁的情况下,就想走“借调”之路“逃离”乡镇。此外,借调者占有原单位编制但工作脱钩,被借调者在借调单位累死累活,不仅没有工资更无法入编。因此,借调乡镇干部,削弱了乡镇工作能力,使乡镇在工作上处于被动局面,但是乡镇还不得不为借调干部“买单”。
管理上出现“空档期”。大部分被借调的乡镇干部都没有对借调时间、借调期间的待遇等问题进行明确规定,管理松散,主观随意性强,这就难免影响到被借调单位的正常工作,导致借调人员的权益难以保障。原单位对被借调干部在参加组织活动、思想教育上往往是不愿管或放任不管;而借调单位对他们也只侧重于工作管理,组织学习教育活动一般不要求他们参加,从而造成管理上的脱节,形成两不管的现象。加之在日常管理上,尤其是在年终考核、职务晋升、福利待遇等方面出现管理上的“空档”,使得被借调干部长期“游离”在管理体制之外,这对于被借调干部以及公务员管理体制而言都是不利的。
要化解乡镇被借调干部的尴尬处境,使干部管理更加规范,人员流动更加有序,笔者认为需要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开展清查清理工作。大量借调乡镇干部,不仅影响了乡镇工作的开展,也不利于被借调干部的成长,因此,需要组织、人事、编制部门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一次借调人员清查清理工作,然后对借调人员进行分类分析,对属挂职锻炼的,继续保留;对确因工作需要借调的,由县委组织部办理借调手续,并送县分管领导、编制、人事部门备案;对上述两类以外借调人员,及时清退回原单位工作。
完善干部管理制度。对于借调来说,依然是没有统一规则的“自选动作”在发挥作用,造成随意性极大,借入的随意,退回也随意,因为借调没有相应的制度,要解决借调者遭遇的尴尬,只有靠制度。制定干部使用流动制度,加强干部的人事、编制管理。一切干部无序流动尴尬处境的根源,都在于制度缺失,只有建立起一套与借调有关的制度规范,才可以保障借调单位、被借调单位和借调者的权利,并实现有序流动管理,才能够真正走出干部无序流动的尴尬。
形成内部培养机制。要着力维护借调人员的管理、考核、晋升、提拔制度,解决借调人员的福利、晋级、组织关系等各项权利,就要探索借调人员“育、管、用”等培养机制,为借调人员“培土浇水”,搭建优秀年轻干部成长平台。例如,借调人员在单位有职务的,借调后,可以保留其职级待遇,原职务自然免除,退回原单位工作后,如果原职位还空缺,可以恢复原职务,或者由原单位酌情安排,不能两头挂职,这样,原单位就可以灵活安排人员。
探索人才引用方式。针对被借调干部不能解决入编问题,制定出干部“能上、能下”使用管理制度,多渠道分流机关单位富余人员和基本不能胜任工作的人员,空出有限的编制,用以为机关单位增添新鲜“血液”,促进县直单位各项工作的开展。对有培养潜力的乡镇优秀年轻干部,要采取先其到县直有关部门跟班学习,再根据其表现向原单位出具借调函,通过借调期间的工作表现,在单位有空编的情况下,正式将借调人员调入。通过这样一种人才引用形式,一方面可以大力培养年轻后备干部,另一方面通过人才引进,解决县直单位干部紧缺的问题。(新田县纪委 王中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