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惕基层纪委办案过程中出现的“四股歪风”
随着国家法律法规的不断健全,党纪条规执行日趋到位,办案机关纪律更加严格,基层纪委办案能力和水平有了较大地提升。但是,面对新形势下错综复杂的人际关系,基层纪委在办案过程中不可避免地受到各种阻力,其中出现的“四股歪风”已成基层纪委应当警惕和不容忽视的问题。
存在的问题
当前,基层纪委办案压力巨大、形势严峻、人手缺乏,加上存在的请托说情、“老好人”、坐等办案、消极怠慢歪风,更加剧了办案工作的艰巨性、复杂性和紧迫性。
请托说情之风。当前,基层纪委在办案过程中出现的“托说情之风”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1、利用工作便利请托说情。说情人利用与纪委合作办案有密切工作联系之便,为他人请托。办案人员从协调工作出发,碍于情面,只好顺从“说情”人的意见,减轻、减免甚至免除对案件当事人的处罚,极大地损害了法律的权威和纪检监察干部的良好形象。2、利用熟人关系请托说情。说情人利用老同事、老朋友、老乡的关系为他人的请托。案件当事人或当事人的家属在当事人案发后,总会绞尽脑汁多方寻找关系,向办案人员求情,说好话。因此,办案人员的同事、朋友、老乡不可避免地成了当事人的“请托说情”对象。3、利用领导身份请托说情。个别领导干部利用自身的行政影响力,向办案人员打招呼,暗示或要求从轻、减轻对当事人的处罚。办案人员从自身利益出发,对领导的“指示”不得不重视,在办案过程中就会尽可能为当事人考虑,“放松关口”、办“人情案”“关系案”在所难免。
老好人之风。基层纪委在实际办案工作中存在的“老好人”思想,究其原因主要有“三怕”:1、怕县委、政府领导不支持。个别领导错误地认为查办案件会影响工作的正常开展,影响本地区的经济发展,于是不愿查处自己管辖范围内的违纪违法案件;有的打着“保持稳定”的旗号;有的以“下不为例”为借口,不作党纪政纪处理;个别纪检监察干部甚至怕领导不支持,怕查“错”了案件,工作上畏手畏脚极不给力。2、怕查处案件得罪人。县城地域不宽,工作生活交流频繁,单位之间、领导干部之间关系还很不错。所以,纪检监察干部就抹不开情面、放不开手脚、沉不下脸色,在实际办案工作中或者出工不出力、或者应付了事罢了,不愿办案,不愿得罪人,于是乎宁做“老好人”,也不做“黑包公”。3、怕受到打击报复。部分纪检监察干部怕引火烧身,认为案子办多了得罪人,甚至得罪领导,会受到打击报复,对自己不利。久而久之,思想上就会有顾虑,抱着明哲保身的中庸之道,查案工作上尽出虚招,从而出现对违法违纪现象不敢抓,不愿管,直等上级督办,把责任推到上级,搞“内部消化”。
坐等办案之风。基层纪委在办案工作中存在的坐等办案问题主要体现在“三个不”上。1、工作不主动。基层纪委查办案件往往“守株待兔”,坐等群众举报和案件来源,很少深入到掌管人、财、物的部门和其他容易发生问题的部门开展调查研究,查找违纪线索,不注意透过管理混乱的现象,看到违法违纪的实质。2、意识不强烈。来信来访、效能监察以及开展专项清理都是纪检监察机关发现违纪线索的重要渠道,但在实际工作中,由于有些纪检干部立案意识不强,主动性不足,深究不够,很明显的案源就会白白地“溜走”,给国家财产和法律的严谨性造成不同程度的损失。3、程序不规范。由于纪检监察干部自身素质和办案水平的参差不齐,造成在实际工作中对查案工作的掌握和运用上出现偏差。一个案件办成,有初查、立案、询问、调查、移送、审理和处分等环节并涉及多种文书,基层纪检监察干部若是不注重业务知识的学习,实际工作经验的累积,在办案程序上很难做到规范严谨。
消极怠慢之风。当前,基层纪委在实际办案中存在的消极怠慢、敷衍了事的不良作风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1、不求无功,但求无过思想在作祟。十八大以来,全社会反腐败的呼声越来越高,习总书记也多次对严惩腐败发表讲话并形象地提出了“老虎、苍蝇”一起打的指示。但部分纪检监察机关没有认清当前反腐败工作的严峻形势,办案过程受消极观望、畏难不前情绪的影响,心里装的是不求无功、但求无过的错误观念,从而出现“不想办案、不敢办案、不会办案”得现象,别说“打老虎”,恐怕连“小小的苍蝇”案子都办不了。2、受“等、要、靠”不良思想禁锢。主动出击是促进查案工作顺利进展的前提。当前,部分纪检监察机关仍然怀着“等、靠、要”的消极观念,没有群众的举报不办案、没有领导的交办不办案、没有其它单位转办不办案。受“等、要、靠”错误思想禁锢的纪检监察机关,可能就会白白错过许多有价值的案件线索,从而使违纪违规的党员干部逃脱党纪国法的处分,极大地影响到法律的权威性和纪检监察工作的公信力。3、缺乏毅力和定力。查案工作是一项非常辛苦的工作,在突破案件时,由于对于腐败分子是生死攸关的时刻,因此必然会在思想上、体力上和办案人员进行竭力对抗。但是,部分纪检监察干部由于缺乏十足的定力和顽强的毅力,或急躁冒进,或不敢面对,其结果必然会无功而返,甚至会适得其反。
对策建议
针对基层纪委办案过程中存在的“四股歪风”,笔者认为,应不断创新案件查办工作机制,从骨干带动、加压拉动、部门联动、北外促动四个方面入手,运用“四动”工作机制,着力炼出基层纪委办案真功夫。
骨干带动,实行“引领式”办案。为提高基层纪委办案人员的业务素质,建议实行办案骨干“一带一”引领、新进纪检干部“一对一”传艺,开展业务传、帮、带活动。在办案骨干引领带动之下,共同研究案例,探讨疑难问题,提高办案人员的线索捕捉能力、谈话突破能力、调查取证能力、依法依纪依规处理能力。在充分发挥老同志的“传帮带”作用的同时,为新进纪检干部尽快熟悉相关工作、转变工作角色、更好履职尽责“筑路”,从而尽快完成从“新手”到“能手”的转变。在培养办案新手的同时,也要组织办案“老手不断完善、更新自我知识储备和结构,以适应不断变化了的新形势。
加压拉动,实行“捆绑式”办案。要牢固树立纪委不办案就是失职的意识,给办案人员适当施加压力。在办案工作中推行“案件主办人制度”,即坚持“谁主办、谁负责”的原则,让案子与办案人员进行捆绑,通过体制上的创新让基层纪检干部敢办案、想办案、能办案。同时,上级纪委要进一步加强领导,及时掌握基层纪委办案人员的思想动态,坚决做到“四个不”,即:当有人为违纪违法者说情时主动承担压力不回避;当下属单位对违纪违法人员处理失之于软时,及时给予严肃批评不留情;当办案受阻时态度鲜明地撑腰壮胆不含糊;当有人借口影响经济工作查案劲头不足时,坚持一查到底不动摇。
上下联动,实行“抱团式”办案。针对基层办案力量不足的问题,县区纪委可采取以下措施,实行“抱团式”协作办案模式。一是办案能者面授机巧。针对办案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该县委局有计划地开展业务培训班、编印办案资料、分享办案经验总结,并由分管常委、案检室主任轮流上课,面对面、手把手的传帮带,从而促进办案队伍整体素质的提升。二是县乡联合办案机制。要不定期地抽调纪工委、乡镇纪委同志到委局跟班学习,参与委局案件查办工作,从而实现县区纪委办案“单兵作战”向“兵团作战”的转变,有效地解决乡办案人员不足的问题。
内外促动,实行“聚合式”办案。要充分发挥县纪委作为县委反腐败协调工作的统领职能。整合纪委、检察院、法院、公安、财政、审计、物价等部门力量,筹建办案人才库,并将办案人才分为纪检监察人才和专业部门人才两大部分。针对复杂案件、大案要案,由县区纪委牵头组成专案组,从办案人才库中选调人员组织调查组,进行联合办案,从而形成线索互通、调查互动、力量互补的“三互机制”,不断提高办案速度,着力强化办案水平。同时,采取“走出去”的办法,经常性与兄弟县区开展业务交流,兼收并蓄,取长补短,吸取办案经验。通过内外促动,实行“聚合式”办案机制,集中力量突破案件,必将受到较好地的工作成效。(王中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