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新田县纪委查办违法占用耕地建房问题的思考
2013年4月12日,新田县纪委监察局成立专案调查组,对网民在“红网—百姓呼声”栏目中举报“新田县新隆镇占用良田建房的现象严重”进行调查。经调查核实, 2008年—2012年间,新隆镇龙会寺村、樟树下村共新建房屋28户,面积3127.4平方米(其中24户占用耕地建房,面积2736.29平方米),28户中有22户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目前,案件已审结,对原新隆镇国土资源中心所所长郑某,新隆镇政府分管国土工作领导蒋某、龙会寺村4名村主干,分别给予了党政纪处分。
一、当前农村耕地保护的执法现状
线索获取。一是巡逻中发现。当前乡镇国土所基本建立了国土执法动态巡查机制。在日常巡逻过程中,发现村民占用耕地建房情况。二是村主干汇报。村干部通过建房户的申请或村民反映,向乡镇政府或当地国土部门汇报本村村民占用耕地建房问题。
前期处理。一是宣传教育。乡镇政府与片区国土所一般采取联合执法方式,对建房户宣传国土方面的政策,劝止违法行为。二是下达《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对于已经放线下基础的或建设中的建房户,国土部门调查后明确占用耕地性质、面积、是否符合土地利用规划等,向建房户下达《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
查处。乡镇政府与片区国土所根据占用耕地性质和面积大小收取占用耕地税和复垦费。
二、农村占用耕地建房问题突出的原因
农民耕地保护意识不强。当前,农村基本还是一家一户农耕生产方式,农业产出低,加之,农村劳动力大量外出务工,耕地抛荒严重,农民对耕地不重视。同时,由于农村基础交通设施建设,农民习惯在公路沿线建房。
政府宣传引导不力。在新农村建设中,没有结合实际,科学合理制定农村建设规划,引导村民利用原有宅基地和荒山荒地建房。对打击违法占用耕地和基本农田行为的宣传力度不够。
国土执法不到位。一是介入时间滞后。在发现违法占用耕地建房问题时,基本上已经下好地基,土地恢复耕种存在实际困难。二是劝止不力。对耕地保护法律法规政策宣传不到位,农民普遍认为只要交点钱给乡政府就可以建房了,没有形成对违法占用耕地严厉查处的高压态势,违法成本低。三是执法疲软。对在国土资源执法过程中出现的“暴力抗法”或妨碍公务的行为,打击处理不到位。
三、制止农村占用耕地建房的建议
切实加强农村耕地保护工作。一是科学规划引导。结合新农村建设,按照城乡规划法的要求科学合理编制村居民点规划。加强村民建房有关政策宣传,积极引导村民利用原有宅基地和荒山地建房,不占或少占耕地,坚决禁止占用基本农田。二是严格执法。对在建或正在下基础的立即下达《责令停止国土资源违法行为通知书》,并采取有力措施予以制止;对已建成且符合建房条件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处罚到位后补办用地手续,对不符合建房条件或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坚决拆除复耕到位。对在国土资源执法过程中出现的“暴力抗法”或妨碍公务行为的,坚决予以打击。
严格责任追究。一是开展专项清理。建议以新隆镇为突破口,开展一次对其他乡镇村民违法占用耕地建房专项清理,对耕地保护不利的乡镇本年度考评实行“一票否决”,并对次年的耕地保护工作实行重点管理。二是强化党政纪责任。一方面,对农村党员、干部不带头遵守耕地保护相关规定,违法占用耕地的行为进行查处,由乡镇纪委立案调查,从严处理。另一方面,要明确责任单位及相关责任人范围,明确国土部门片区负责人,乡镇政府负责人、分管领导、驻村干部,村两委干部在耕地保护工作中的责任,对耕地保护工作开展不力,要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同时,要加强耕地保护长效机制建设,健全动态巡查机制,加强巡查力度,切实履行保护耕地责任。(谢俊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