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以案促改 一体推进“三不”机制
2019年以来,温州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在严厉惩治腐败、形成震慑的同时,以案促改、以案促建,一体推进“三不”机制。
突出不敢腐 加大惩治力度持续强化震慑
“温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党委书记周蒙滔,温州银行行长吴华,平阳县委常委、统战部长雷仁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去年以来,多名近县处级领导干部被查处的消息在温州市党员干部中引起不小震动。
金针去痼疾,猛药起沉疴。去年以来,温州市纪委监委盯紧关键少数,重点查处党的十八大以来不收敛不收手,问题线索集中、群众反映强烈,现在重要领导岗位且可能还要提拔使用的领导干部。据统计,去年以来,温州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立案2012件,党纪政务处分1904人,其中县处级10人,市县两级纪委监委立案数、查处的同级管理人数、处分数,同比上升200%。
治病于初萌,防患于未然。在强力打虎,形成有力震慑的同时,温州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有效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特别是第一种形态,强化日常监督,抓早抓小、治病救人。去年以来,全市共运用“四种形态”处理6056人次,其中运用第一种形态处理4168人次,占68.8%;运用第二种形态处理1148人次,占19%,做到防微杜渐。
立足不能腐 把制度的“笼子”越扎越牢
“全县19个乡镇71个部门所有公职人员开展自查,自查率100%;自我清查民间借贷事项9488笔、经商办企业1315件,其中县管领导干部599人,主动报告疑似违规问题35件。”这是近期,泰顺县开展公职人员违规借贷和违规从事营利活动专项整治报告中的一组数据。
去年以来,针对泰顺县人民政府原副县长、党组成员李教违纪违法案件暴露出来的典型问题,泰顺县深入开展公职人员违规借贷和违规从事营利活动专项整治,推出“八严禁四监管”新规,进一步明确严禁领导干部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与他人进行借贷或担保等8种行为,完善民间借贷事项报备等4项监管措施,堵塞管理漏洞。
针对查办案件中暴露出来的一些共性问题开展专项整治,是温州纪检监察机关的普遍做法。温州市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在查办典型违纪违法案件之后,市纪委监委会针对案件的特点,综合研判整个行业、领域是不是存在共性问题,集中开展专项整治,集中解决一类问题。
一手抓整改,一手抓制度建设,是开展以案促改的目的。针对查处政商关系不清的案件,市纪委监委督促司法部门进一步规范涉企政策制定、执法司法等工作;扶贫领域腐败案件查处后,督促农业部门进一步规范扶贫资金和项目管理。
着眼不想腐 注重发挥案中人警示作用
温州市坚持把警示教育挺在前面,以身边事警醒教育身边人。去年5月,在温州市开展以“八个一”为主要内容的警示教育月活动中。去年以来,温州市有17万名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先后观看警示教育片,400批次2.3万人参观法纪教育基地;召开警示教育大会1000场;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专题讨论会2000场。同时,把典型案例转化为警示教育资源,选取违纪违法典型案件,摄制警示教育片,选编忏悔录,组织党员领导干部旁听庭审,让警示教育入脑入心。
与此同时,各部门各单位还结合自身实际,创新教育形式。温州市纪委监委班子成员、业务部室骨干组成宣讲团,去年以来开展党风廉政专题教育100场次,近万人接受教育;龙湾区组织1700多名党员干部参加警示教育微考试,实现了考试对象全覆盖、考试内容全涵盖;鹿城区拍摄《谁在“围猎”扶贫项目》等系列警示教育片,同时还制作了方言版视频,着力打造经典的本地警示教育范本;永嘉县探索建立党员干部、公职人员违纪违法案件警示教育工作协作配合机制,推动相关单位切实履行党风廉政警示教育工作职责,形成教育合力。(温州市纪委监委)